【信息时间:2025-04-29阅读次数: 】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叶榭镇人民政府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沪(松)叶府公告字〔2025〕第120600号
经查,位于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叶榭镇张泽路六六小区3号101室南侧天井内正在搭建两间铝合金框架结构的阳光房,经本机关调查,该房屋南侧天井内的两间(阳光房)建(构)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 三十四 条第 \ 款第 \ 项的规定,属于涉嫌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 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照片、张泽居委会询问笔录、上海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询问笔录等 证据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在告示期限内无个人(单位)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 叶榭镇叶政路355号
联 系 人: 胡喜喜、封峰
联系电话: 57882809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叶榭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一份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