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21202500071号
当事人:上海月恒职业介绍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E2Q06
地址: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车墩镇联营路21弄101、102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新
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你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经查实,你单位存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合法的违法行为。 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2025年2月12日,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你单位仍存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合法的情况。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调查笔录;(2)责令改正通知书;(3)招聘简章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对你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合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你单位应于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逾期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