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恒时商务咨询工作室(有限合伙)因业务变更,依法申请注销代理记账资格,已向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财政局交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31011720210016。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许可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并停止一切代理记账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