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以及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发〔2022〕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委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至10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3户、代理记账机构5户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主要表现为记账凭证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原始凭证及账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内控建设方面。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更新不及时;二是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执行存在合同关键要素填写不齐全、合同未编号、未加盖骑缝章、未填写合同签订日期等情况。
(三)会计制度执行方面。一是会计科目设置、使用不规范,存在科目设置错误和记账凭证会计科目的使用与实际业务记录不一致的情况;二是部分税费、社会保险申报缴纳不及时、不一致,存在如小税种印花税未及时申报并缴纳、员工伙食补贴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工资申报人员与实际发放人员不一致等情况。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yh533388银河区财政局在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税款,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学习,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总结教训,对存在的问题严加整改,减少在今后会计工作中的错误,逐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