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yh533388银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考核的
通 知
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普办: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条例》,加强对本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农业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各个阶段工作任务,yh533388银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普办”)决定对各镇(街道)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本区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考核范围为本区第三次农业普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工作过程与工作实效兼顾;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规范操作、易于执行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用计分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区农普办各内设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考核细则和计分标准,结合各镇(街道)农普办的各阶段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计分;第二步,汇总得分,报区农普办主任审定,最终确定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普工作综合得分。
(四)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评选农业普查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参考依据。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计分标准
(一)“三落实”情况(20分)
1.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按时编制经费预算,积极落实必需的普查经费和物资,普查经费落实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普查户均经费在全区排名50%(包含50%)以前的得3分,在全区排名50%以后的得2分。
2.普查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方案》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抽调必要数量的业务骨干,并及时到位,镇、村两级各得3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量和普查小区户数配比均衡,工作负荷良好,得2分。
3.办公硬件配备情况: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办公室硬件设施达标,并及时到位,得6分。
(二)组织管理情况(20分)
1.工作制度:制定普查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职责明确,普查工作执行到位,得4分。
2.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得4分。
3.资料保管: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普查资料归档工作,无泄密、无资料遗漏事件发生,得4分。
4.PDA回收率: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能按照要求完整回收PDA设备、电池、保护套、数据线、充电器、外包装盒等,得4分。
5.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个阶段的工作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撰写普查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5期以上的得2分,10期以上的得4分。
(三)普查宣传情况(20分)
1.宣传种类:制定宣传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宣传窗、印制宣传画、横幅、标语以及影音制品等,提高宣传效果。宣传方式达5种以上得的10分,3种以上得的6分。
2.宣传报道:在报刊、杂志上刊登有关农业普查的信息和文章,积极组织媒体记者实地采访农普工作,每次得1分;及时发现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并进行报道,每次得1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工作质量(40分)
1.普查信息上报及时性:分为普查资料上报和普查数据处理、上报,及时上报区农普办要求的有关资料,得2分;较为及时,偶尔拖延上报,得1分;经常延期,不得分。按时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得3分:较为及时,偶尔拖延上报,得2分;经常延期,不得分。
2.普查信息上报规范性:上报的各类普查资料和普查数据能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得4分;较为符合,得2分;上报内容经常出现较多不规范现象,不得分。
3.业务培训: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普办人员认真参加各类普查工作培训会议,会后组织指导员和普查员认真学习农业普查方案,对各村(居委)普查员培训1次以上,所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经业务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以上工作执行较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
4.普查小区划分:合理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科学绘制普查区、普查小区示意图,得2分;按照《农业普查地址编码细则》认真做好地址编码工作,得2分。
5.清查摸底:认真组织清查摸底工作,及时填报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得6分;清查摸底数据质量差错率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每超1%,扣0.5分。
6.现场登记: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调查计划,组织专人检查、指导现场登记工作,所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持证上岗,按时完成现场登记工作,得10分。未能按时上报的,每迟报1天扣0.5分。
7.质量验收:对普查表认真进行自查、互查、复查等工作,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得1分;对普查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评估、验收,上报的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本区和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得3分。数据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每超过1%,扣0.5分,并责令限期整改达到规定要求。
8.应急措施:现场调查期间有专人值班,能及时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得2分,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区农普办,加1分,延误或未能及时上报,不得分。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yh533388银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yh533388银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考核表详见附表。
考核工作主要采用自查、抽查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报的资料以及区农普办在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对在普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
2016年11月28日
主题词:开展 农业普查 工作考核
上海市yh533388银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